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再邁進一步!
2019年4月1日起,全國范圍對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
2019年9月1日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的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延續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不再委托各省級住建主管部門審查。
剛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通知,自10月1日起,在10個省市開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
1、試點地區: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四川、陜西省和北京、上海、重慶市。
2、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采用告知承諾制審批。
3、全部業績實地核查:審批通過后的12個月內,住建部將組織核查組對申請資質企業全部業績進行實地核查,重點對業績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進行檢查。
4、與承諾不相符的,將依法撤銷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3年內,被撤銷資質企業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5、企業對承諾內容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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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6日,住建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的通知》,明確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對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
業績全部實地核查。公告后12個月內,由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相關專家組成核查組,對涉及的企業業績全部實地核查,重點檢查企業業績指標是否符合要求。
弄虛作假。將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網上申報。申報企業可通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或登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系統,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資質,按相關提示在網上填報申報信息,自動生成《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限告知承諾方式)》并完成簽字、蓋章。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行
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決定在全國范圍對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諾審批基本原則
圍繞“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能、服務企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探索建立“誠信規范、審批高效、監管完善”的告知承諾審批新模式,推動資質管理向“寬準入、嚴監管、強服務”轉變,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簡化審批流程。企業根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作出符合審批條件的承諾,我部依據企業承諾直接辦理相關資質審批手續,不再要求企業提交證明材料,提高審批效率,提升服務效能。
加強事后監管。依托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在對企業承諾內容進行重點比對核驗的同時,著力強化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實現對企業承諾的業績現場核查全覆蓋。
完善誠信建設。強化企業誠信監督機制,對以虛構、造假等欺騙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二、告知承諾審批流程
(一)申請。申報企業可通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下載地址:jsb.justonetech.com)或登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系統,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資質,按相關提示在網上填報申報信息,自動生成《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限告知承諾方式)》并完成簽字、蓋章。
(二)受理。我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接收申報企業告知承諾申請,并出具受理單。
(三)審批。我部依據申報企業提交的告知承諾申請及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有關信息直接辦理資質審批手續,提出審批意見。
(四)公示。審批意見通過我部和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系統等渠道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五)公告。對公示期間未收到舉報的,我部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頒發資質證書。
(六)核查。公告后12個月內,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相關專家組成核查組,對涉及的企業業績全部實地核查,重點檢查企業業績指標是否符合要求。
三、監督管理
(一)審批事中事后監管中發現申報企業承諾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企業技術負責人發生變更除外),我部將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被撤銷資質企業自資質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二)在實地核查完成之前,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申報企業,如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不適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企業資質重新核定有關要求辦理。
(三)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健全和完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企業信息數據庫,確保相關信息公開、完整、準確,以便正常開展企業業績指標核對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2019年4月1日起,我部負責審批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不含重新核定、延續)實行告知承諾審批。
(二)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自行開發的資質申報系統,應按照統一數據交換標準,與我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和審批系統進行對接。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管理。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涉及資質審批各部門組織協調,確定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組織落實好有關企業的培訓、教育等工作。
(二)做好宣傳服務。加強告知承諾審批宣傳工作,使建筑業企業充分了解告知承諾審批工作內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實行情況請及時反饋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通知原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的通知
建辦市函〔2019〕487號
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四川、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上海、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決定在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四川、陜西省和北京、上海、重慶市開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1日起,試點地區建設工程企業申請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采用告知承諾制審批。
企業可通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或登錄本地區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系統,以告知承諾方式完成資質申報。企業應對承諾內容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我部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后的12個月內,組織核查組對申請資質企業全部業績進行實地核查,重點對業績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進行檢查。發現申請資質企業承諾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我部將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將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自我部作出資質撤銷決定之日起3年內,被撤銷資質企業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三、在實地核查完成之前,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如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不適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第一條的規定,須按照企業資質重新核定有關規定辦理。
四、試點地區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完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信息數據共享機制,確保信息共享及時、完整、準確。要加強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8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