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占工程造價權重為65%左右,在工程施工和結算(審核)時發現,合同采用全費用清單的項目對材料調整約定較為明確,實操性強;而執行定額計價的項目在材料調整中存在爭議,現將合同簽約過程中關于材料管控約定方面出現的問題進行匯總,便于今后在合同洽談和商訂時,做到措辭清楚,操作明晰。避免在履約過程中,因材料認價、結算造成爭執,給合作雙方帶來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