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11月24日上午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易軍介紹了建筑業資質改革情況。
小編摘錄重點內容如下:
1、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數量由593項壓減至245項,幅度達到59%。其中勘察資質由26項壓減為7項、設計資質由395項壓減為156項、施工資質由138項壓減為61項、監理資質由34項壓減為21項,壓減幅度為59%。
據統計,7月2日住建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征求意見稿)》壓減情況為:
施工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有138項;(改革后壓減為40項)
工程監理資質類別和等級34項;(壓減為21項)
工程設計資質類別和等級395項;(壓減為65項)
工程勘察資質類別和等級26項(壓減為7項)
所以審議通過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住建部7月2日發布的《意見稿》會有較大出入。
2、所有的資質等級原則上都壓減為甲乙兩級,有的資質只設了一個等級。
3、10類施工特級資質,包括房建、公路、鐵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個類別,整合為綜合資質,可以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
4、將開展企業資質審批權下放試點,試點內容是:除最高等級綜合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將其他等級資質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
5、關于過渡期,小編在昨天的吹風會介紹里沒有看到關于建筑業資質改革相關過渡期的表態,只看到關于測繪資質管理過渡期相關內容:
出臺新的測繪資質管理政策,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過渡,給予市場主體一年的過渡期,在人員認定方面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確保改革平穩過渡和盡快落地見效。
不過在7月2日住建部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有關情況說明里提出:
為減輕企業換證負擔,原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新資質標準發布后,設置適當的企業資質過渡期,到期后實行簡單換證,即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直接換發新資質證書,不再重新核定資質。
小編附7月2日《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征求意見稿)》。
注:審議通過的意見稿和7月2日住建部發布的《意見稿》會有出入,所以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2020年7月2日,住建部發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征求意見稿)》。
1、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措施表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征求意見稿)
附例行吹風會全文:
11月24日上午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易軍介紹了建筑業資質改革情況。易軍副部長明確:
1 資質類別和等級壓減59%:
改革后,現有的593項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將壓減至245項,其中勘察資質由26項壓減為7項,設計資質由395項壓減為156項,施工資質由138項壓減為61項,監理資質由34項壓減為21項,壓減幅度為59%。
改革后,10類施工特級資質,包括房建、公路、鐵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個類別,整合為綜合資質,可以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大大拓寬了企業承攬業務范圍,橫向全部打通,只要企業有信譽,有能力,就可以跨行業承擔任務。
2 精簡資質標準
下一步,將整合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的管理規定,并在修訂資質標準時做好相互銜接。
大幅精簡審批條件,特別對過去大家詬病比較多的注冊人員、技術裝備、工程業績等問題,下一步制定標準的時候會大幅放寬。
將所有的資質等級原則上都壓減為甲乙兩級,有的資質只設一個等級,放寬部分資質承攬業務的范圍,應該說對中小企業是一個非常大的利好。
3 下放資質審批權限
除最高等級綜合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將其他等級資質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
對存在違規審批的,我部將嚴肅處理并收回審批權。
4 優化審批,推行告知承諾制
將加快推行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大幅削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全面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和審批,大幅提升企業資質審批的規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5 加強監管
將加大審批后動態監管力度,積極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建立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
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對企業取得資質后是否繼續符合資質標準進行動態核查,對經核查認定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撤回其資質。
6 完善招投標制度
將繼續完善招投標制度,優化調整招標條件設置,引導建設單位更多從企業實力、技術力量、管理經驗等方面選擇企業,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