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官宣:不得再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出資質要求!
來源:本站/作者:管理員/ 日期:2020-04-06
2020年3月25日天津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印發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
1、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對工商登記注冊地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的企業,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認定。同時,在全市范圍內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不得再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出資質方面要求。
2、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
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包括: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二級、三級資質及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一級資質……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包括:專業乙級、丙級,事務所。
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包括:乙級及以下、勞務。
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包括:乙級及以下,不含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乙級資質。
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1、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各自由貿易試驗區及所在地石家莊、唐山、廊坊市和雄安新區范圍內,在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不得再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出資質要求。
2、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
申請人承諾具備許可條件的,可根據承諾和在線核查結果直接作出行政審批決定;
在準予許可后6個月內,對申請人業績全部實地核查,重點核查承諾的業績指標是否符合;
企業承諾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限期整改,否則撤銷其相應資質,列入市場“黑名單”,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實行告知承諾制
在準予許可后6個月內,對申請人有關安全生產條件全部進行核查,重點對承諾的“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工傷保險繳納等指標是否符合要求進行核查。 ?點擊進入建筑業要聞
發現企業不符合承諾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整改,或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發生事故的,對事故責任主體實施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處罰,并對其建筑施工活動實施重點監管。
4、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優化審批服務
事項審批不再要求提供人員身份證明、社保證明、資質資格證書等材料。
對群眾舉報問題突出的企業業績開展專項核查,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者撤銷其資質。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并印發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
方案涵蓋“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實行告知承諾制”、“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優化審批服務”、“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優化審批服務”、“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優化審批服務”等8項內容。
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
(一)審批部門。
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二)具體改革舉措。
1.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依法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企業,暫時調整適用《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關于“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認定”的規定。同時,各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地設區的市范圍內,在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不得再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出資質方面要求。
2.工商登記注冊地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的企業,擬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應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后,方可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外按規定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點擊進入建筑業要聞
3.工商登記注冊地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已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企業,需要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資質到期延續及需要辦理資質升級和變更等業務的,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辦理。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1.開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
2.加強信用監管,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體系,逐步向社會公布企業信用狀況,對失信主體加大抽查比例并開展聯合懲戒。
3.推廣應用工程造價職業保險,增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風險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權益。
4.發揮有關行業協會自律作用,推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
(一)審批部門。
1.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施工總承包部分二級、部分三級,專業承包部分一級、部分二級、部分三級、特種工程專業承包):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3.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施工總承包部分三級、專業承包部分三級、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設區的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4.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乙級及以下、勞務):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5.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部分乙級及以下):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6.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甲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7.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乙級、丙級,事務所):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二)具體改革舉措。
1.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辦理企業資質所應滿足的許可條件,申請人承諾已經具備許可條件的,根據申請人承諾直接作出行政審批決定。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實施許可事項的告知承諾審批流程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建辦市函〔2019〕20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的通知》(建辦市函[2019]487號)有關要求執行。自2019年12月1日起,將自由貿易試驗區納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實施范圍。
3.各省級、設區的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參照上述文件制定本地區告知承諾審批流程。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1.完善和落實《建設工程企業業績實地核查工作辦法》(試行),核查企業申報工程業績是否真實有效,基本建設程序是否合法合規。發現企業承諾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企業技術負責人發生變更除外),有關主管部門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被撤銷資質企業自資質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
3.加強信用監管,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4.健全和完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企業信息數據庫,確保相關信息公開、完整、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