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河南省在招投標方面的重磅動作可謂頻頻。
第三季度河南省開始規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活動,將重點整治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
與此同時,洛陽市也將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改革試點工作,改革方案圍繞四大方面制定了十六條措施。這對于規范洛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解決當前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維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領域創新發展有著重要探索意義。
壹
優化招標投標工作機制
01 探索推進評定分離
由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按招標文件規定向招標人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通過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程序和決策約束機制,按照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原則,依據書面評標報告和招標項目需求,結合項目規模、技術難點、投標報價等因素,采用招標文件規定的定標方法,按規定程序,在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擇優確定中標人。該方式首先在適宜開展評定分離的項目中進行探索,成熟后再逐步推廣適用范圍。
02 簡化招標前置條件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的,招標人在取得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和落實項目資金,并具備滿足招標的相關技術條件后,可以根據項目推進情況,自行決定招標活動開始時間。用地、規劃審批手續與招標工作脫鉤,招標人須向招標投標監督部門書面承諾自行承擔因項目相關條件發生變化而導致招標失敗的法律風險。招標人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完成相關的報批報建審批手續。
03 取消招標文件事前備案
隨著電子招標投標的普及,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不再對招標文件進行事前備案,由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合法性、合規性負責。招標投標監督部門通過發布《招標投標負面行為清單》,一次性告知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編制中的禁止行為,并由招標人承諾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合法、合規,不存在負面清單內的行為。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事中事后監管,發現招標文件或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理。
04 探索制定科學合理的評標導則
依據工程施工、勘察、設計、監理、貨物等不同類型的招標項目特點,確定各類招標項目的評價因素和評價重點,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評審機制和評標導則。
貳
轉變招標投標監督方式
01 建立標后評估制度
對一些社會影響大、群眾關注度高、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預警或投訴情形的項目實施標后評估。重點對招標人的招標行為、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行為、投標人的投標行為和評標專家的評標行為,組織標后評估專家組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納入信用體系,向社會公布,以約束招標投標活動各方主體的行為。
02 建立社會監督機制
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監督見證作用,形成“行業+社會”的監管體系。由招標投標監督部門聘請社會監督員,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過程監督,及時向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反饋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03 構建“互聯網+監管體系”
強化"互聯網+監督"思維,建立健全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系統,逐步實現項目招標注冊、招標公告(預)發布、招標文件制作、異議投訴處理、中標結果發布、合同履約、文件歸檔、招標投標全過程留痕和可追溯等全過程電子化,構建"標前+標中+標后"的全程監管體系,打造招標投標“零跑腿”環境。同時借助大數據分析手段,提升監管工作質量和效率。
04 構建招標代理機構監管體系
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對招標代理機構進行信用評價,根據信用評價結果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對信用較好的招標代理機構,合理降低抽查比例、頻次;對信用較差的招標代理機構,提高抽查比例、頻次,實施嚴管重罰。開展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對促進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行業規范發展的重要作用。支持行業協會研究制定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行為規范,發布行業自律公約,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行為的約束和管理。
叁
提高招標投標工作效率
01 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發包模式
鼓勵采用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模式發包。探索制定科學、合理的工程總承包發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評審機制和評標導則。探索引入BIM技術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投標、評標、定標,提高工程總承包招標投標科學化評審水平。
02 探索實施批量打捆招標的發包模式
招標人在一定時間段實施多個同類型小規模的、簡單的、通用的工程或者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等,可以采用批量打捆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
03 探索實施免收投標保證金制度
為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單個標段控制價1000萬元以下的工程施工、貨物、服務招標項目,鼓勵招標人以投標承諾代替投標保證金(包括銀行轉賬、投標保函、投標保證保險等方式),并通過信用體系建設約束投標人行為。對于不履行承諾,擅自撤銷投標文件、不按規定繳納履約擔保、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無故不簽訂項目合同、以及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其他違法違規等行為的投標人,由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在信用平臺上予以公示。隨著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逐步擴大免收投標保證金的項目范圍。探索依據信用評價結果實施相應的免收投標保證金制度,不斷擴大企業信用信息在招標投標中的運用。
肆
凈化招標投標市場環境
01 規范異議和投訴處理行為
推進異議和投訴處理制度建設,規范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異議處理行為,強化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在異議處理中的責任和義務,進一步提高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異議處理能力;規范招標投標監督部門投訴處理程序和文書格式,避免投訴處理的隨意化;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有力打擊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02 建立重大爭議問題專家評議制度
招標人在處理異議或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在處理投訴的過程中,涉及法律、專業技術等問題,可能造成招標投標活動有失公正的,可以申請組建評議專家組對爭議問題進行評議。評議意見可作為異議、投訴處理的依據。
03 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升串(圍)標的識別力度
通過開發電子開評標系統的電子投標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對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附帶的制作機器碼、文件創建標識碼,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文件制作機器碼、造價軟件鎖號、造價軟件鎖實名登記信息、文件創建標識碼、IP地址等的雷同性深度分析,報價異常一致性和規律性變化等分析,加大對串(圍)標違法行為的自動甄別力度。
04 強化中標單位項目管理人員履職監管
結合“智慧工地”建設,將中標單位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部管理人員實施實名制管理。將人員到位履職情況,納入施工現場的日常監管并形成履約評價。履約評價納入市場主體的信用評價范圍,在招標投標環節擴大信用評價信息和履約信息的應用,實現招標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閉合管理,有效遏制以他人名義投標、掛靠資質、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05 建立招標投標“打招呼”登記報告制度
為有效杜絕黨員領導干部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違規插手、干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確保工程項目依法依規招標,建立“打招呼”登記報告制度。由被“打招呼人”填寫《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打招呼”登記表》,并及時向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報告。招標投標監督部門視影響干涉可能造成的程度,及時將所涉及的招標項目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并加強對該招標項目重點環節的監管,同時將受理事項報送紀檢監察部門,由紀檢監察部門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