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
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過程結算,加大保函替代施工單位保證金推廣力度。
2020年7月,住建部發布《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方案》明確:
加強工程施工合同履約和價款支付監管,引導發承包雙方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工程款支付和結算,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
2020年9月23日,住建部官網發布《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同時提出:
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有滿足施工所需的資金安排,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合同應約定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工程進度款結算辦法等內容。分部工程驗收通過時原則上應同步完成工程款結算,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政府投資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資金按時支付到位,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款結算的理由。
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建設工程價款的結算范圍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結算。
而所謂施工過程結算,是指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發承包雙方依據施工合同,對約定結算周期(時間或進度節點)內完成的工程內容(包括現場簽證、工程變更、索賠等)開展工程價款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等的活動。
相較于竣工結算,推行施工過程結算,主要作用是規范施工合同管理,避免發承包雙方爭議,節省審計成本,有效解決“結算難”,從源頭防止農民工被欠薪。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多地發文明確推行過程結算。
新疆
2021年8月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征求<在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施工過程結算適用于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含一年)或工程價款達5000萬元及以上國有投資的房屋建筑與裝飾、安裝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鼓勵非國有投資項目實行施工過程結算。
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進度節點劃分,做到與進度款支付節點相銜接。
合同雙方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未完成審計等理由變相拖延施工過程結算。合同中對施工過程結算的各項辦理時限沒有約定的,期限均為28天。
積極為實行過程結算的工程項目提供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在全過程造價管控中分解結算周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工程項目的投資。
陜西省
2021年4月8日,陜西省發布《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
新開工且施工合同建設工期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應當實施施工過程結算。
施工過程結算應根據合同約定對質量合格工程進行計量計價,無爭議部分應按期辦理施工過程結算,有爭議部分按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發承包雙方可自行組織或委托符合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審施工過程結算。
政府和國有投資項目不得以未完成竣工決算審計為由,拒絕或拖延辦理過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程序、時限、比例支付施工過程結算價款,若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則應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防止工程款拖欠。
吉林省
2021年3月16日,吉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
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按照施工時間周期或施工形象進度節點劃分。
合同中對施工過程結算的各項辦理時限沒有約定的,期限均為28天。
發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施工過程結算款,施工過程結算款支付比例為80%以上。
山東省
2020年9月17日,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指導意見(試行)》,通過規范結算行為,縮短結算周期,減輕企業負擔。
竣工后對過程結算結果不再進行二次審計。特別要求政府投資的大中型工程項目原則上應實行過程結算。
結算周期可按照施工形象進度或施工時間周期劃分,明確變更、簽證、索賠等事項應計入當期過程結算。
強調建設單位資金責任和擔保責任,為開展過程結算提供資金保障。加強合約管理,減少工程施工變更調整的工作量。
江西省
2020年12月14日,江西省住建廳發布通知,印發《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1、施工過程結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進度節點劃分,做到與進度款支付節點相銜接。
2、建設單位應當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發承包雙方應依據合同約定的施工過程結算節點進行施工過程結算。
承包人應在施工過程結算節點工程驗收合格后,及時完成施工過程結算文件編制工作,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向發包人遞交施工過程結算文件及相應結算資料;
發包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完成施工過程結算的核對、確認。
因發包人原因逾期未完成審核的,可按合同約定處理。
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約定期限內提交施工過程結算文件,發包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根據已有資料自行開展施工過程結算活動。
3、建設單位應將工程進度款中的人工費及時足額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4、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應由負責編制審核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名并加蓋執業專用章和編制單位印章。
河南省
2020年7月23日,河南省住建廳下發《關于實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的指導意見》。
1、適用范圍: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含本數)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施工過程結算。
2、結算周期:可按月或按工程形象進度確定,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應超過60日,其中人工費用支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3、結算依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中標通知書、施工圖紙、工程招標投標文件、施工方案、已完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工程量、經確認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工程索賠等資料。
4、結算支付:
過程結算款支付周期應與合同約定的過程結算周期一致。
簽證、變更以及發承包雙方協商確定的索賠等費用,應在工程施工過程結算中同期辦理。
5、發承包雙方達不成延期付款協議的,承包人可按合同和發包人提交的支付擔保文件約定,要求提供支付擔保的保證人支付發包人應支付的(竣工)過程結算價款。
6、發承包雙方不得因施工過程結算計價爭議,不按合同約定的周期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
7、即日起執行。之前已招標和已簽合同的工程可由發承包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完善相關施工過程結算的內容和手續。
湖南省
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在省內房建、市政項目中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1、合同中對施工過程結算辦理的各項時限未有約定的,其期限均為28天。
2、施工過程結算文件經發承包雙方簽字認可后,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由發包方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3、發包人要按約定的比例支付過程結算款,支付比例沒有約定的,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將支付比例確定為80%至90%之間。
浙江省
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自6月20日起,在全省房建和市政項目中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1、適用于省內能夠實行分段即時結算的新開工房建和市政項目。以政府投資項目,且合同工期在18個月及以上的新開工工程為推廣示范重點。
2、施工過程結算中涉及人工、材料補差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可參照本省現行指導性計價依據執行,補差時間與節點周期相一致。合同履行期間,
涉及合同價款調整的,應簽訂補充協議,并在當期過程結算中同步辦理價款結算;
涉及工程量清單中出現漏項、增減以及計算偏差,按合同約定計算,并在過程結算中支付。
3、施工單位要根據結算周期編制相應的結算報告,并遞交建設單位。對答復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28個工作日確定。
4、因建設單位原因無法按期竣工驗收的,在施工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山西省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第57號)》(以下簡稱《通知》)發布,從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1、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應當實施施工過程結算。
2、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和竣工結算款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3、發包人未按規定完成施工過程結算的,不應組織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和拖欠工程款的發包人,有關部門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
4、發包、承包、招標代理、監理、造價咨詢(包括財政評審)等單位,因違規行為影響施工過程結算難以實施的,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處理結果通過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予以公布。
四川省
2020年1月22日,四川發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兩年以上的新開工項目要積極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從2020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發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過程結算的理由,拖延辦理結算和支付工程款。
施工過程結算節點,按工程主要結構、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進行劃分。
人工費用撥付周期應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進行單獨約定。
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施工過程結算節點、施工過程分段結算詳細范圍、計量計價方法、計量計價爭議處理、風險范圍、驗收要求,以及價款支付程序、時間、比例、逾期支付處理等內容。
廣東省
2019年6月13日,廣東省住建廳印發通知,推進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
1、對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項目,在行政審批、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時,可簡化程序、降低抽查頻次。
2、已開工工程,可由發承包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發承包雙方確認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是竣工結算文件組成之一。
3、因發包人原因逾期未完成審核的,可按合同約定視同發包人認可承包人報送的施工過程結算報告。
4、發包人超過約定時限不支付工程施工過程結算或竣工結算款項,又不達成延期付款協議的,可以抵押償付方式將該工程折價,還可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北京市
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工程款結算和支付相關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
嚴禁拖欠工程款。對經人民法院認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對其新建項目,不予批準開工。屬于政府投資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單位以帶資承包方式進行建設。
全面落實施工過程結算,按照施工合同約定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
重慶市
2018年12月20日,重慶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在建筑領域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通知》,要求:新開工、建設工期兩年以上工程,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1、在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施工過程結算周期、計價方法,以及價款支付時間、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
2、施工過程結算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招投標文件、施工圖紙、施工方案以及經確認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工程索賠。
3、實施過程結算的項目,在辦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預售資金時,給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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