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N”模式
根據各地關于全過程工程咨詢的試點的實踐和地方層面服務導則等的規定,“1+N”模式中,“1”是指全過程工程項目管理(必選項),“N”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勘察、設計、招標采購、造價咨詢、監理、運營維護咨詢以及BIM咨詢等專業咨詢等。
(2)“N+X”模式
按照服務主體的資質情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還可歸納為“N+X”模式,其中, N是指全咨服務總包單位具備的主要資質或能力,如:工程設計、項目管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 N≥2,除項目管理外還應具備設計、監理、造價等專業資質或能力中的至少一項;X指總包單位自身不具備的資質或能力。對于全過程工程咨詢要求的X項,總包單位可通過與其他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組建聯合體的形式,或經業主同意分包或轉托以及由業主平行發包、約定分包等實現。
無論采用何種維度的表示方法,現有實踐中,全過程工程咨詢多是包括項目管理在內的至少兩項主要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