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考慮項目實際情況,合理劃分結算周期
過程結算周期的劃分應該本著科學合理、易于操作的原則,綜合考慮項目大小和工期安排,宜選擇形象進度節點或里程碑事件作為分界點,盡量做到物理界面清晰。根據以上原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中地下車站可分為“圍護結構+主體結構+附屬結構”三段、盾構區間工程可分為“主體結構+聯絡通道”兩段、明挖和暗挖區間可按照樁號劃分階段。
由于軌道交通工程涉及專業較多,一般建設規模較大,從工期角度考慮,合同工期少于18個月的不建議采用施工過程結算模式。合同額大、施工期長的項目可適當增加分階段數量,但劃分階段不宜過多,過多結算階段劃分會增加工作量和降低造價管理能效,易造成界面不清楚,導致工程量計算重復或遺漏。
完善合同條款,規避履約風險
為了杜絕合同履約風險,對于新簽施工合同計劃實施過程結算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明確過程結算階段的節點、程序、風險范圍、驗收要求、支付比例及時限、資金監管、尾款支付條件、逾期處理、各方職責和承諾等條款內容,并嚴格按照約定執行。已簽訂施工合同的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緊跟施工步續,同步完善過程資料
通過以往正常結算項目測算,線路通車后施工單位上報結算的平均準備時間要超過6個月,該段時間主要用于完善施工檢驗批資料、編制竣工圖、完成變更立項和重新清圖算量等。所以為加快結算進度,將結算資料準備與項目實施同時進行,重點跟蹤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檢驗批資料以及變更立項完成情況,縮短完工后資料準備時間。同時,通過建立有效溝通,及時安排驗收資料交底,及時完成變更立項審批,及時解決工作協調和流程問題。
以質量達標為底線,將過程結算視為最終結算
工程質量合格是過程結算的前提和底線,這有利于約束承包人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履行合同約定,保障工程實施,維護發包人的合法權益。雙方對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進行量價確認,依照合同條款分階段結算,過程結算文件是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一旦經各方確認一般不做調整,竣工結算時只做匯總,原則上也不再重復審核。但結算文件中確實存在遺漏或重復等重大錯誤時,雙方應配合予以修正,同時過錯單位應承擔相應責任。
強化結算周期與進度款支付節點相銜接
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建設單位應確保工程項目建設資金落實到位,分部工程驗收通過時原則上應同步完成工程款結算,及時按照合同約定對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過程結算申請進行審查核對,并在約定時間內按照約定比例支付工程價款。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防止工程款拖欠,保障施工過程結算順利實施。
有效解決爭議,使結算更具準確性和時效性
過程結算審核過程中發現的爭議問題應及時按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避免因甲乙雙方人員變動、結算資料不全、變更情況不清晰等而造成結算拖延,從而提高結算準確性和時效性,有利于縮短結算時間,減少重復計算與核價的工作量。如施工過程中無法達成一致或爭議問題的解決會嚴重影響過程結算計劃時,可將該爭議留至竣工時處理,建議在結算審核報告中對爭議內容進行專項說明。
本文節選自《建筑經濟》2021年第8期《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過程結算研究——以杭州地鐵西站工程為例》,作者:劉厚飛、蔡慧琳、應一可、郭佳佳,由“建筑經濟與管理”編輯整理(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需轉載務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