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固定單價合同的變電所等土建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模板腳手架搭設、深基坑開挖等危 大工程的施工方案經過專家論證,承包人在嚴格按論證后調整的方案施工過程中,一次性投入的大 量人工、材料等費用,無法二次周轉利用,超出正常施工合同要求,承包人采取的超出正常安全措 逾費范圍的安全與技術措施資金投入,發包人未予簽證,能否計入增加的工程量要求發包人支付?
答:危大工程分為兩種,一種是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另一種是超過一 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都需要經過專家 淪證,經過專家論證后的施工方案一般都會和投標時的施工方案有著較大差異。本案的核心問題在 于,經過專家論證后的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經實施后是按照原投標價結算還是按照實際施工的措施項 a據實結算?由于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的危大工程在投標時承包人是無法預見將要投入的施工成本的, 芏際施工方案較投標時承包人擬定的施工方案一般都會有較大變化,像江蘇省的規定就明確危大工 程在招標清單中應當作為暫估價項目列明,履行過程中按照專家論證過的方案執行,最終結算也是 甩據實際施工的方案據實調整結算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