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汛后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質量安全,日前,河南省住建廳出臺了《關于切實確保汛后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工作的通知》等三份文件。文件明確:
1、各在建項目復工前要全面開展汛后工程質量自查自糾工作,排查整改到位后,施工單位要將相關情況形成書面復工報告,經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復查,達到復工條件的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報當地建設安全監督機構備案后,方可恢復復工。
2、危大工程安全隱患整改如涉及需勘察、設計、監測等單位提供審核意見的,必須經有關單位復核合格簽署意見后方可上報復工報告。
3、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對復工項目進行抽查,凡在抽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達不到復工條件、特別是深基坑或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未經復工檢查驗收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對汛后安全檢查工作未開展或開展不力的各方責任主體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附原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出臺《關于切實確保汛后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工作的通知》等三份文件切實加強汛后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質量安全
為切實加強汛后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質量安全工作,確保建筑施工質量和房屋安全,堅決防控本次汛情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7月25日向全省印出了《關于切實確保汛后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工作的通知》《關于切實確保汛后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印發災后居民小區房屋安全注意要點》三份技術文件,以技術手冊的形式,指導各市縣做好災后施工工程質量安全工作和居民住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次生災害發生。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確保汛后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