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召開的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了《河南省綠色建筑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明確提出,綠色建筑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等級管理,根據國家標準,綠色建筑由低到高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同時,融合吸收了《河南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條例》絕大部分內容,并規定“《河南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同時廢止”。
會議現場
河南省人大財經委負責人介紹條例草案初審情況報告時稱,2013年,黨中央、國務院將綠色建筑行動上升為國家戰略,我省積極推動實施。剛閉幕的省委工作會議強調“要實施綠色低碳轉型,推廣綠色建筑、創新綠色技術、構建綠色屏障、倡導綠色生活。”同時,省政府要求到2022年底,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要達到70%。因此,制定《河南省綠色建筑條例》非常必要。
條例草案包括了總則、規劃與標準、建設與改造、技術創新與循環利用、使用與保障、法律責任、附則。增加了“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限定了我省發展綠色建筑范圍為“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農民自建住宅除外)”;同時,對“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其他公共建筑”提出較高的標準要求。
此外,條例草案規定,對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因采取墻體保溫隔熱技術增加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核算和不動產登記的建筑面積;采用“空中花園陽臺”新建住宅,其陽臺空間的高度、綠化覆土深度、綠化面積比例滿足地方規定的,其陽臺綠化部分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核算和不動產登記的建筑面積。
來源:河南省人大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