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于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確:
1、自即日起,被列為中高風險區域的工程建設項目,一律暫停招投標活動。
2、低風險地區的工程建設項目,進入開標區域的,招標人限1人,招標代理機構限2人,工作人員不能是來自中高風險區域或直接接觸確診病例、直接接觸因接觸確診病例而被隔離人員或通過其他渠道間接接觸確診病例的人員。
3、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等參加開、評標活動的人員應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硬措施。行程碼無異常、人員信息準確、體溫正常、提供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證明的,方可進入開標、評標區域。
附原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全面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強化參建各方疫情常態化防控主體責任,建設、施工、監理項目負責人是本單位工程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和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因疫情常態化防控產生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
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各有關單位:
春節臨近,國內疫情呈現多點散發態勢,鄭州及周邊地區疫情正在蔓延,防控形勢異常嚴峻。為貫徹落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開展工程建設項目開評標活動,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現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工程建設項目開評標活動要求如下:
一、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強化底線思維,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充分認識做好疫情防控的復雜性、緊迫性、責任性,充分認清目前鄭州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提升防控管控標準,主動配合轄區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二、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要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通告要求,對本單位所有人員進行全面排查,排查所有人員近期是否有中高風險地區經停史、旅居史,是否有與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密切接觸、近半月的軌跡中是否接觸過高風險人員,是否直接接觸確診病例、直接接觸因接觸確診病例而被隔離的人員或通過其他渠道間接接觸確診病例。一旦發現問題,要立即向所在社區報告,并同時報告招投標監管部門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
三、自即日起,被列為中高風險區域的工程建設項目,一律暫停招投標活動。低風險地區的工程建設項目,根據工作需要,確實無法暫停或延期的工程建設項目,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要按照疫情防控規定,合理安排好工作人員,盡量減少人員數量,進入開標區域的,招標人限1人,招標代理機構限2人,工作人員不能是來自中高風險區域或直接接觸確診病例、直接接觸因接觸確診病例而被隔離人員或通過其他渠道間接接觸確診病例的人員。
四、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等參加開、評標活動的人員應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硬措施。主動配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做好掃碼、信息登記、測量體溫、身份核驗等工作,行程碼無異常、人員信息準確、體溫正常、提供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證明的,方可進入開標、評標區域。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所有人員必須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間隔、非必要嚴禁交叉流動、不扎推聚集等常態化防控措施。所有人員完成開、評標活動后,即刻離場。
五、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和各有關單位要增強敏銳性和信息反應能力,在疫情防控期間要加強請示報告,加強第一時間信息的收集、核實,提高情況信息的報送效率和質量。對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瞞報、漏報、不報和不落實有關防疫要求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