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
我們公司由于逾期支付銀行貸款的利息而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罰息,請問能否在公司稅前扣除?
請問二
我們公司企業補交去年印花稅產生的罰款、滯納金等,請問能否在公司稅前扣除?
請問三
我們是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取得了一塊土地,請問因逾期繳納土地出讓金而產生的滯納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請問四
2021年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處以其2019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請問能否在公司稅前扣除?
請問五
我們公司因為行政性罰款又產生的滯納金,請問能否在公司稅前扣除?
請問六
我們公司因為合同經營性罰款又產生的滯納金,請問能否在公司稅前扣除?
請問七
我們公司因為逾期繳納社保而產生的滯納金,請問能否在公司稅前扣除?
請問八
我們公司因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罰金,請問能否在公司稅前扣除?
請問九
我們公司因為合同未履行導致違約,支付對方個人的違約金20萬元,請問能否在公司稅前扣除?
解析:
第一、行政性罰款,不可稅前扣除,其大多依據的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較強的法定性和強制性,如工商登記部門、稅務部門、公安部門對企業的罰款;
第二、經營性罰款,可稅前扣除,主要是根據經濟合同或行業慣例,對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違反合同的行為給予的懲罰,如違約金、銀行罰息、訴訟費等。罰款性質不同,稅前扣除規定也不同。
第三、滯納金,稅前扣除原則:僅規定“稅收滯納金”的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其他稅收滯納金按照以下原則:產生的滯納金“費用”可稅前扣除,則其滯納金可稅前扣除;產生的滯納金“費用”不可稅前扣除,則其滯納金不可稅前扣除。
結論:
問題一
銀行罰息屬于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經濟違約金,不屬于行政罰款,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問題二
向稅務機關補交稅款產生的罰款及滯納金,屬于稅收行政性罰款和稅收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
問題三
延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產生的滯納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在2013年2月4日答疑中就這個問題有過答復
問題內容:企業因未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的日期支付土地出讓價款而向出讓人繳納的違約金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問題回復:(大部分內容略,只保留結論)
結論:企業沒有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日期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支付的違約金不屬于行政部門給予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處罰。因此,企業未遵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而向出讓人支付的違約金準予稅前扣除。
問題四
屬于行政性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
問題五
產生滯納金的“費用”屬于行政性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則其滯納金也不可稅前扣除。
問題六
產生滯納金的“費用”屬于合同經營性罰款可以稅前扣除,則其滯納金也可稅前扣除。
問題七
政策僅規定“稅收滯納金”的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所以社保滯納金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稅前扣除。
問題八
因違反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被主管稅務機關處以罰金,屬于行政性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
問題九
因合同未履行而支付“違約金”,屬于經營性罰款,可以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