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過程工程咨詢市場的“硬約束”主要體現在企業資質、執業資格和委托方式三個方面。515號文指出,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應由具有相應能力和業績的工程咨詢方承擔,其中涉及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咨詢業務的,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類單位承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指出,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涉及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業務的,工程咨詢方應分別委派具有相應職業資格和業務能力的專業人員擔任勘察負責人、設計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造價咨詢項目負責人。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負責人具備相應職業資格條件的,可同時擔任該項目的勘察負責人、設計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或造價咨詢項目負責人,但最多只能同時兼任其中兩個崗位負責人。《標準》還指出,委托方可通過招標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咨詢項目,在項目立項后即可通過招標方式委托工程咨詢方實施全過程工程咨詢。市場實踐中,由于直接委托方式的監管風險較高,建設單位往往較少采用,而更傾向于招標等公開的委托方式。可見,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的委托方式基本沒有變。
由此可見,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下,對企業資質和職業資格的要求沒有變,對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委托方式基本沒有變,仍然保留原有執業和市場“門檻”。同時,《標準》提出“全過程工程咨詢強調智力性策劃、多階段集成,通過對建設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論證和實施全過程管控,為委托方投資決策和建設管理提供增值服務。”這就要求工程咨詢企業夯實人才基礎,惟有通過提供智力性咨詢服務,為工程建設項目“增值”,才能體現工程咨詢企業的價值。如果說,企業資質和職業資質是“硬門檻”,咨詢服務能力就是工程咨詢企業的“軟實力”,軟硬兼備,才能實現全過程工程咨詢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
本文節選自《全過程工程咨詢市場研究報告》(YT20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