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學問,河南16定額,計價程序表附表2與附表3有什么區別?在使用時有什么注意事項?
先回答:
計價程序表的附表2適用于“一般計稅模式”的造價計算,而附表3適用于“簡易計稅模式”的造價計算。
采用一般計稅模式的附表2與采用簡易計稅模式的附表3,在使用時的注意事項我們通過對比兩個表格來說明問題:
1)稅率不同:
附表2(一般計稅模式),稅率是9%;
附表3(簡易計稅模式),稅率是3%
2)調整材料價差所采用的價格不同:
我們通過對比附表2與附表3的備注列,可以看到,
附表2(一般計稅模式)下,在調整材料價差時,備注列強調為“不含稅調差”
附表3(簡易計稅模式)下,調整材料價差時,備注列強度為“含稅價調差”
3)計算公式不同:
在計算公式列,
附表2(一般計稅模式)下,各項費用的計算公式都是“定額基價分析”,也就是定額子目分析出來的數據能直接拿來使用。
附表3(簡易計稅模式)下,機械費的計算公式為“定額基價分析/(1-11.34%)”,定額管理費的計算公式為“定額基價分析/(1-5.13%)”,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計算公式為“定額基價分析/(1-10.08%”。
以上是河南16定額在采用“一般計稅模式《附表2》”與“簡易計稅模式《附表3》”的不同。總結如下:
1. 稅率不同(一般計稅9%,簡易計稅3%)
2. 調整材料價差所采用的價格不同(一般計稅:除稅價;簡易計稅:含稅價)
3. 計算公式不同(一般計稅:定額基價分析;簡易計稅:定額基價分析÷系數)
那么問題來了,您知道為什么兩種計稅模式的計算公式會不一樣嗎?定額基價分析數據除的那個系數又是什么呢?歡迎關注韓工聊造價在評論區留言探討!